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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就业优惠证怎么办理
释义
    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
    1、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等相关证明,向管辖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式两份;
    2、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并年审的失业员工证及社会保险手册等证。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还需提供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证明;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人员证或失业员工证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
    4、本人二寸彩色近期照片5张;
    5、区劳动部门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来的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公示程序其中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地点区劳动局办公楼公示栏;
    6、经区劳动部门审查与公示后,对符合条件者,区劳动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再就业优惠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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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