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风险与防范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何为医疗风险,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准确定义。关于医疗风险的概念,国内有的专家认为医疗风险系指使患方或医方遭受伤害的可能性;有的专家认为,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医疗目的之外的危险因素而这种因素虽然存在,但不一定会造成不良后果。 美国杜克大学对医疗风险的定义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可以是对患者的伤害,也可以是医院为此付出索赔的代价,甚至影响到医院丢失市场份额。 医疗风险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医护人员无法把握与不能确定的事故发生从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它具有客观性、永恒性和危害性。医疗风险指医疗行为过程中医患双方必须面对和可能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含疾病本身可能的并发症)、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等。上述任何情形都可能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从而对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对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保险中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1、意外险的免责条款 通常情况下,意外险对人的健康状况没有限制,但对于投保人所从事的职业有一定的要求,一般高危行业都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意外险是指因是非本意所导致的意外事故而产生的保险责任,所以因疾病以及人为因素等导致的意外事故,也在意外险的赔付责任之外。 2、寿险的免责条款 寿险,是指以人的生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大同小异。比如属于道德风险范畴的部分,如故意伤害以及犯罪行为等导致的保险事故肯定是不赔付的,不能与法律精神相违背,这一点基本上是所有保险合同都载明的责任免除。 3、健康险的免责条款 健康险主要包括重疾险和医疗保险。重疾险的免责条款,其中一部份的责任免除与寿险是一致的,主要是防止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要注意的是重疾险特有的责任免责,如遗传性疾病/先天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感染艾滋病毒或已患艾滋是不予赔付的。医疗保险所对应的除外责任是相对较多的,在购买医疗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加注意。一般而言,非疾病所导致的医疗事故,都不在医疗险的赔付范围内,其中对于不同的疾病,其所对应的等待期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投保人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赔付的。 二、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 1、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按不良后果的程度,又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2、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 3、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4、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麻痹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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