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部任用取消计生审核? |
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女儿出嫁后,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户口也没有迁移走,还尽村民义务,是有权利回娘家分配土地的。如果在新居住地已经取得承包土地,则不能再回娘家分配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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