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户口本怎么补办 |
释义 | 居民需要补办户口簿时,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一、户口本遗失去哪里补办 户口簿遗失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登记机关补办。户口簿遗失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补领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委托他人办理。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通常在五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新的户口薄了。 二、户口本丢失了有什么危害 户口本丢了的法律危害: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五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三、户口本丢了怎么办啊 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最佳选择)和身份证复印件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民政大厅,填写户口薄丢失补办申请单,即可立即补办,当天申请当天打印补办。当然,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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