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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释义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涉外婚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即:如果您的结婚程序不是在国内办理的,那么是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你的这段涉外婚姻关系的,即使双方都是中国国籍。
    二、精神分裂的女方现在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现在精神分裂了男方能提出离婚,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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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4: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