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调解员一般什么人担任 |
释义 | 法院的调解员一般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法院调解员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3、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4、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5、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6、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7、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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