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第二次开庭原告没有原因不到庭的话,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法庭可以作为撤诉处理。相对应的,被告方也可以按照法庭缺席起诉原告。如果是多次无故缺席,法院可以用拘传的手段传唤。不过民事案件一般是不会用这个方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