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一直不开庭,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院一直不开庭,怎么办 法院一直不开庭可以咨询法院案件的进度。法院审理案件时,当提交诉状后会有审查起诉期限,然后正式立案后给对方送达起诉书,然后还会给对方答辩期限,最后才是择日开庭。法院审理案件时,提交诉状后会有七天的审查起诉期限,然后正式立案后3天内给对方送达起诉书,还会给对方15天的答辩期限,最后才是择日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逮捕了会不会一直羁押到开庭 是的,当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以上基础上,出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在以上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刑事拘留后一直不开庭怎么办 逮捕后都三个月还不开庭,属于正常情况,应当还在法律程序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两个月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如果检察院认为涉嫌犯罪,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两个月内审判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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