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办技校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 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员工; 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 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举办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技工教育的宏观发展规划。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举办民办技工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规办学经历。 开办一所技能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1)在申请设立学校的时候,应当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的或者兼职的教师来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学校设立时,必须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法律依据】: 《技工学校工作条例》 第七条 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办法,必须进一步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国家统包统配改为按“三结合”方针就业。当前,要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既应面向全民所有制单位,也应面向集体所有制单位。 第八条 技工学校由劳动人事部在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综合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工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综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