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2、填写《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4、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6、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转让协议书;8、转让红线图(双方在权属界线上盖章);9、土地评估报告;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11、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12、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13、属个人的提交计生证复印件(验原件);14、属划拨土地的须先到窗口办理补办出让手续后,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通知单》;15、其他需要的资料。 一、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应该如何办 房屋40年产权到期的结果如下: 1、假如是住房建设的使用土地年限假如到期了的,将会自动续约使用年限; 2、如果是非住房建设的使用土地年限假如到期了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延续使用年限; 3、对于土地上的房屋的产权,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没有非常明确的约定,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4、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一比三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缴纳私房土地出让金时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补办出让申请报告3份,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土地使用证3份,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 2、以协议方式交易的,提供转让协议3份,以招、拍、挂方式交易的,提供招、拍、挂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各2份; 3、需要测绘的提供土地测绘资料原件3份。土地评估资料1份,需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的,提供规划意见及规划红线图3份,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交易的简复单3份。 二、单位或个人办理楼房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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