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海南省人才政策规定,依据市场标准,人才可以划分为5类,其中A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B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C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D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E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其他领域的人才标准可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二、市场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二)B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C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四)D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五)E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