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房产税征收标准 |
释义 | 云南房产税征收标准如下: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云南房产税减免税权限为: 1、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2、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税务局备案; 3、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税务局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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