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询问商品房的价格、设施等基本情况; 2、确定后,拟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4、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 5、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 房产买卖所需资料如下: 1、房屋产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登记表、平面图; 4、契税完税或减免凭证; 5、买卖双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 6、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流程如下: 1、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2、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3、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4、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5、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6、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7、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8、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9、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10、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11、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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