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小水电站关闭补偿,需要企业申请资金补偿,确定资金后,企业申请划拨的补偿资金分别按照百分比用于职工安置、解决土地、矛盾纠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根据该条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撤回已经生效的建设水电站的行政许可,但应当依法对水电站因此产生的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