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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毕业生就业补贴
释义
    就业补贴是指地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高校毕业生提供的财政捐助支持。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
    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补贴标准: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
    补贴期限:本通知规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执行期限截至2014年底,根据小微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生效时间认定。
    资金来源:本通知规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在同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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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