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失业补助金会在每个月的25号前发放。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我市社保自助终端机、“深圳人社”、“深圳社保”、“深圳城事攻略”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各级社保经办窗口等渠道进行申请。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 申领标准2022年7月前: 1、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990元/月; 2、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的297元/月; 2022年7月后(含7月): 1、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1062元/月; 2、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318.6元/月。 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按待遇所属期从2022年7月起(含7月)调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标准发放。 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根据政策规定,2022年7月前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990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的297元/月;7月后(含7月)的失业补金标准为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1062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318.6元/月。 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按待遇所属期从2022年7月起(含7月)调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