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在广州使用,但只能在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在非定点医院使用时,需要先行垫付,获取报销凭证后再到深圳报销。广州定点医疗机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芳村医院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