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行政机关对央企有没有监管权,为什么 |
释义 | 地方行政机关对央企有没有监管权,因为在我国的体制里,监管权只属于如下几个部门: 1、全国及各级人大; 2、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级检察院; 3、地方政府机关无权管理央企,央企是属于国务院下属的国资委管理的; 4、行政级足够的相关部门。 目前国企的用工形式主要是全日制合同用工制,主要是和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并不是像公务员那样纳入编制管理,所员工进入的程序自然就没有公务员那么复杂和严格。央企即中央企业,是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按照我国的现行体制,央企的管理机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如果你提到的问题是指违纪违法问题,应该归属国家监察委管。地方政府跟央企的关系一般来讲只能是合作的关系,但是央企也要遵守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第十条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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