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现文物怎么上报 |
释义 | 上报文物保护单位的方法为: 需按照文物保护级别到对应的文物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上报审批流程为: 1、受理。 2、审查。审查人对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审查人在完成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名;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4、办结。予以批准的,按照规定程序,印发批准文件,并将批准文件快递送达申请人;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文物上报的方式: 上报公安部门或者当地文物局。 要首先通报公安部门,可保护化石的安全性,由公安部门联系有关部前来。 也可直接向当地的文物局反应,文物局会派人去调查,调查属实的话,文物局会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汇报然后再向国家文物部门汇报的。 综上所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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