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南航疫情机票退改政策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 3.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4.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法律依据: 《关于涉及南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 第一条 适用客票:2021年7月20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南京航线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8月4日(含)的784开头的国内客票。 第二条 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一)变更:自2021年7月21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5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6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二)退票自2021年7月21日(含)起申请退票: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第三条 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2021年7月20日(含)-2021年7月21日(含)已办理退改且收取了费用的,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其中已收的变更费和退票费。 第四条 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的损失。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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