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侵权认定的比对方法 |
释义 | 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各种行为,其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其中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是认定此类侵权行为的关键环节之一。 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一、注册商标时近似标准 依照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在当下的商标申请驳回情况中,基本都是因为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因此,商标相同或近似+商品同一种或类似就成为商标是否能够成功注册的关键。但如何看待商标是否近似,不能只根据商标标识构成的要素是否近似为标准,还必须结合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以及相似商标的知名度进行综合分析。 真正影响商标近似性判定的标准,有更为具体和详细的条件: 1、以该商标能够引起公众的注意力程度为标准; 2、需要对商标的整体进行对比,同时对商标主要部分对比(对比需要在两个或多个商标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需要酌情考虑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4、注册商标所保护的产品和服务范围。 二、注册商标和他人已注册商标相似,如何处理 商标局认定商标近似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审查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商标使用在所对应的产品。其次,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核查你的商标与他人商标的注册类别是否相同,如果不在同一小类,原则上是可以共存的; 2、核实你的商标与他人商标的注册与核准日期,如果他人注册商标的日期在你之前,且属于同一类别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你的商标会被驳回,也可能你们所销售的产品构成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3、如果他人的商标还未被注册,你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以阻止他人的商标获准注册; 4、如果他人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在你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争议或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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