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地打工孩子上学问题的解决方法
释义
    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主旨是地方政府承担责任,公办学校接收并平等对待农民工子女,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按实际人数拨付经费,办理就近入学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办理规定手续。
    法律分析
    农民工输入地政府承担农民工同住子女教育的责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学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它任何费用。办理就近入学时,要按当地规定办理手续,如有些地区要求先到公安机关办好农民工本人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农民工本人及子女的户口薄等证件。取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后再到教育部门指定点登记。
    拓展延伸
    外地打工孩子的教育援助措施
    外地打工孩子的教育援助措施是指为了解决他们上学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支持措施。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提供多种教育援助措施。首先,建立临时学校或教育中心,为外地打工孩子提供基础教育课程。其次,提供经济援助,包括学费减免、奖学金、助学金等,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此外,加强教育资源的配置,提供优质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加强家庭和社会的关怀,提供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综上所述,外地打工孩子的教育援助措施是多方合作的结果,旨在为他们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结语
    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行动,外地打工孩子的教育援助措施得以实施。临时学校和教育中心为他们提供基础教育课程,经济援助减轻了家庭负担。同时,优质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的提供确保他们能够享受良好的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这些多方合作的努力旨在为外地打工孩子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5 12: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