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每个单位的时间不一样,一般公司在一个星期之内就可以通知了,最晚不超过两个星期。 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一般信息、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的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和有关建议等。 第十五条 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负责签署健康体检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必须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健康体检流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和生物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得诱导需求。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不得以健康体检为名出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等。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健康体检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受检者同意,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 受检者健康体检信息管理参照门诊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