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长护险是指长期护理险,其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其次,上海市长护险的申请条件如下: 1.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经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 申请长护险的流程如下: 1.老人或家属到社区受理中心提出评估申请,中心窗口审核受理对象是否符合评估条件,按医保部门要求让受理对象填写《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表》; 2.对不符合长护险要求的人员当场告知其不符合原因,对于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人员按照其所填写《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表》上内容录入一口式系统; 3.街镇信息提交后,系统将申请评估人员信息传递至医保定点第三方评估机构; 4.评估机构负责进行上门评估,最终确认评估等级并通过系统传回市医保中心; 5.市医保长护险系统实时将评估结果发送至社区受理中心,受理中心打印“评估结果告知书”。 拓展资料: 据介绍,长期照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通过个人和单位缴费、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资。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单位缴费部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每人每月0.2%的费率从统筹基金中划拨。 法律依据: 《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试点阶段,暂定为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