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前期的费用可以向男朋友索要吗 |
释义 | 一、生孩子前期的费用可以向男朋友索要吗 未婚生子,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会被法院支持的,毫无疑问。但如题,如要求男方支付生产费用和月子护理中心的费用,法院会支持吗?支付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根据查询的案例,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会支持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产费和月子中心一半的费用,支持的理由如下: 第一种,根据公平原则,让男方支付,就是这么简单,法院从公平角度考虑,所以要求男方支付。 第二种,未婚生育,属于双方共同行为,均负有责任。支付的产检及相关医疗费用,属非婚生子的生育费用,作为非婚生子的父母,理应各半承担该项费用,因此本院就该项生育费用中的一半予以支持。 第三种,本案为同居关系纠纷,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女方怀孕。生育孩子必然要经历备孕、怀孕、产后恢复等阶段,住院检查、生育花费也是必要的。女方基于恋爱关系怀孕、生育、产后营养补充所花费的费用可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女方诉请的怀孕、生育产生费用14822.77元,有女方提供的医药发票予以佐证,法院予以认可,男方辩称未经过其同意,不应由其承担,但女方生产期间男女未在同一地区,且联系不顺,女方自行选择生产地点、医院合情合理,且花费亦是必要的。 另一种观点是不支持女方,理由是无法证明双方是同居关系。以下是支持的案例有1个,不支持的案例有3个。个人认为应支持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生产费用、抚养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因为孩子已经出生,无论是处于一时冲动的决定还是出于对孩子的爱或者其他原因,孩子已经出生是完成形态,作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理应支付生产的必要费用,而不能说孩子是母亲个人未经过父亲同意而生下的。 二、我怀了别人的孩子,他向我提出离婚,我向他索要40万,可以吗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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