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外地户口入学条件 |
释义 | 深圳外地户口入学条件如下: 1、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2、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入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籍儿童、少年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社会保险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4、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综上所述,深圳对于外地户口的入学条件是比较严格的。一般来说,外地户口的子女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户籍迁移证、学籍证明、父母工作证明、社保卡等。此外,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这些文件需要经过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审核后,才能够进入入学程序。外地户口的子女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同时要注意学校的入学政策和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在深圳市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核验以下材料: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二)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三)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五)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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