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丧葬费为什么打到死者账户:丧葬费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比如:某地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该地区2018年的丧葬费就统一按社会平均工资65000元630000元的标准来计发。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的原则,即家属实际安葬逝者所花费的金额多于领取安葬费,也是没有额外补贴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