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妇工委和妇委会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 决议,完成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二) 增进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之间及与其他妇女组织 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 好本单位群众工作;(三) 加强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 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妇女委员会职责 一、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女职工学习,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引导她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二、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及特殊利益,向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监督实行女工劳动保护条例。 三、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支持和鼓励她们在生产中真正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四、积极组织适合女职工身心特点的活动,丰富女职工的业余生活。做好女工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第一文库网积极参加创先进妇女之家活动。 五、关心女职工的学习、工作、家庭和生活,积极受理女职工的申诉和反映的意见、建议,经女妇女委员会调查研究并作出解决方案后,及时向企业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六、完成企业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第十五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委员。执行委员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行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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