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牌户口查询系统怎么用 |
释义 | 互联网无法查询该业务。须本人持身份证到车管所现场查询。 一辆车只有唯一个车牌号码,在车辆申请车牌号码时,记录车辆的详细和车主的详细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车管所的车辆查询系统中,只要输入车牌号码或车主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车辆以及车主的信息,需要查询自己的登记信息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证明,去车管所查询。 一、机动车类型的规定 车辆分类是各车辆标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车辆分类方法,相互间既存在交叉引用,又各有侧重和不同,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把握不同分类方法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明确具体定义的内涵与外延,才能在机动车查验实践中精准运用相关的标准条款,准确核定车辆类型,正确出具查验结论。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是汽车行业的通用性分类方法,主要用于一般概念的确定,以及统计、保险、政策制定和车辆管理等内容的分类。 GB/T3730.1-2001中关于车辆分类的规定 该标准也是《产品合格证》中车辆名称的主要命名依据。GB/T3730.1-2001中规定: 乘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座位。它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商用车辆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包括客车和货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 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客车有单层也有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2)货车:一种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它能否牵引一挂车均可。 二、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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