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图书实行的是固定定价制度,即图书价格由出版社确定,并在固定位置明确标识,任何书店和销售机构都遵循此价销售,不得擅自减价或加价。“固定定价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中小书店免受大书店竞争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边远地区居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价格的图书,保障全国各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四条 对维持转售价格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十五条 列举了垄断协议豁免的7项类型,但该豁免条款是概括性条框,对图书行业的例外适用部分并不明确,缺少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