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领取结婚证怎么离婚 |
释义 | 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如果感情破裂自行分开即可,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是1994年2月1日至今同居没有结婚证,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则可以诉讼离婚。 一、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与联系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同居多久属于事实婚姻 法律中国并没有规定同居多久属于事实婚姻,按照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民法典》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等级的,都认定为同居关系。 三、请问离婚后的同居是否算事实婚姻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视为是事实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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