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欠费,物管怎么维权 |
释义 | 【案例】:艰难的物业管理企业维权之路 **城市开发集团某物业公司,在2003年对业主共进行了568起诉讼,涉案金额共计635万元。到目前为止胜诉332件,涉及金额389万元;正在强制执行的有32件,涉及金额126万元。据了解,在**城市开发集团下属的三大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诉讼的情况并不鲜见。为什么物业公司状告业主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起诉讼 这些诉讼发生的原因,都是业主欠费。 **城市开发集团某物业公司是管理北京市七个区、24片住宅小区的国有大型物业公司,公司具有国家一级资质。在所管理的小区中,以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危改小区为主,从2000年至2003年辖区内业主欠企业费用达到3千多万元,平均每年欠费近1千万元。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微利企业,在如此大额的欠费面前已经难以维持自身的生存,所以企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生存斗争,将业主告上法庭。 在这数千万元的欠费中,供暖费占70%,达2千万元以上,其余的30%是物业费欠费。 按照去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为什么他们还在代收供暖费呢? 像许多老的物业管理公司一样,他们所管理的大多数是老旧小区,也就是过去的单位公房。房改之后,虽然房屋产权成为个人所有,但供暖费一直是单位代缴,也一直是物业公司代收。去年《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虽然有了规定,但在2003年供暖季到来之际,北京市政府为保证全市按时供暖,仍旧维持现有的收费方式。 【市场化的难题】 这里面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有的是业主观念上的问题,有的是由于政策改变引出的 问题。去年在供暖季到来之时,北京市的媒体多方报道过相关问题,有的媒体就尖锐的指 出,在任何情况下,“温饱”都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要求,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是 任何政府都必须努力承担的责任。所以解决冬季供暖问题,才成了远比一般经济问题为大的 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与过去计划经济相配套而形成的庞大的供暖网络,却 成了阻碍供暖系统进入市场化经营的技术壁垒。在最小以“楼”为单位进行统一供暖的系统 中,交了钱的与交不起钱或不交钱的住户被捆绑在一起,确实给供热企业带来无法解决的两 难:不供,则交了钱的住户权利受到侵害;供,则那些不交钱的住户就搭了“便车”,不但 企业利益受损,对交了钱的住户也不公平。 【政府的职责】 这两难局面靠企业自身力量又无法解决。这时,政府就有责任出面解决这一难 题。目前的两难,显然是因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而导致的。政府政策转变引发矛 盾,政府又没有相应的办法对原有的系统进行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