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质押贷款利率 |
释义 |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屋价格×贷款成数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评估价值,且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且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市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北京公积金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是: (一)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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