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是建立什么的原则 |
释义 |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是建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什么是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论法人、自然人还是非法人组织,不论法人规模大小、经济实力雄厚与否,不论自然人是男、女、老、少、贫、富,不论非法人组织经营什么业务,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他们相互之间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民事主体之间如果没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愿,更不能实现公平交易。民事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是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首先体现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这种法律资格,不因自然人的出身、身份、职业、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等而不同,所有自然人从法律人格上而言都是平等的、没有差别的。其次,体现为所有民事主体之间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虽然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时,作为管理者与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存在隶属关系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当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交易时,二者的法律地位则是平等的。《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是什么意思 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等价有偿原则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平等原则是什么意思 相关法律的平等原则: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4、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平等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什么是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条体现了《物权法》平等保护的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 平等保护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有获得平等保护,并可以通过控诉制度请求法院排除侵害,获得救济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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