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贷款签订了贷款合同,当事人不能因为姓名的变更而拒绝履行合同,所以即使是更名,也要承担还款义务。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书的形式签订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果在当事人其中一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的另外一方已经履行主要的合同义务,当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不建议贷款合同在还未还清时就更名,毕竟这既不会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也可能会给当事人后续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问题,如补充资料以证明债务关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