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6楼下水管在5楼渗水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商的责任,如果还没有超过质保期,6楼的下水管就漏水,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房屋质量没有问题,是供水单位造成的,就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超过质保期也不是供水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由业主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