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设立公司的流程有以下这些: 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到写字楼租办公室,也可以使用自有的厂房或者办公室。 3、编写“公司章程”:一般工商局网站都有“公司章程”的模板,进行修改或者请专业的律师修改或起草。公司的所有股东要在章程上签字。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申请书; 公司章程; 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总经理任免书; 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刻章: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 6、办代码证: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告知银行是开验资户。 9、转户: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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