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解答: 全面注册制是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取消原有的发行审批制度,改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为了更好地实施全面注册制,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细则,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交易业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这些规则细则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准入和退出标准,保障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投资者利益。 【法律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1.4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上市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13.1.5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后,本所可以对公司实施差异化的上市年费标准 13.1.6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风险警示,并按从严原则须满足全部所触及的风险警示撤销条件,方可申请撤销其风险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