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三旧改造补偿规定 |
释义 | 补偿标准:按基础补偿和增值共享计算收储补偿费用。根据土地规划容积率和地区发展程度,补偿费用不得超过土地出让价款的一定比例。政府收储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时,可采取货币或物业补偿方式。物业补偿按建筑成本确定,货币补偿与物业价值之和有限制。此外,居民在房屋建设期间还可享受过渡期间租金补助。 法律分析 补偿标准:按照“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方式计算收储补偿费用,“基础补偿”按公告的收储补偿标准计算,“增值共享”按土地出让纯收益不高于60%的比例计算。 除收购储备国有企业的用地外,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过以下限值: (一)用地位于欠发达镇,出让宗地规划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5的,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出让宗地规划容积率大于2.5的,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容积率2.5以下部分的50%。 (二)用地位于非欠发达镇,出让宗地规划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0的,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出让宗地规划容积率大于2.0的,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容积率2.0以下部分的50%。 政府收储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的情形,政府可采取货币、物业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涉及物业补偿的,物业价值按照建筑成本确定,货币补偿金额与物业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按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计算的货币补偿金额。建筑成本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考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交付部分物业回购款的,计算补偿总额时应扣减物业回购款。 除了改造补偿还有其他补偿吗: 在房子建设过程中人们是需要居住的,而这段时间也是会有补助的,国家还是比较人性化的,这期间会给住宅用户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过渡期间租金补助。 结语 根据补偿标准,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方式计算收储补偿费用。除此之外,还有过渡期间租金补助。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国家给予了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助,以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政府在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时,可采取货币、物业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总额的计算还需考虑物业价值、建筑成本等因素。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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