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币图样使用的审批主体: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审批机构应当在相关法律规定时间内完成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的受理及审核工作,作出是否准予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决定。 【法律依据】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使用人民币图样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分支机构的审批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