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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跟女方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孩子上在女方户口需要如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
    3、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
    4、申请人本人的结婚证等材料。
    申请人主要包括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
    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婴儿上户口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户口本的补办需要如下材料: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综上所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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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