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学籍没有学历怎么办 |
释义 | 1、联系自己学校的领导进行咨询详细的情况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2、耐心等待学校对自己信息的确认然后在进行上网查询自己的信息是否全部显示; 3、和自己同一院校的朋友进行了解情况,看情况是否都相同,在做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学籍注册的具体情况如下: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第十九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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