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生可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须按《学生团体管理办法》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