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助学金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父母一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 5、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6、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法律依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