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调转为正式调的手续 |
释义 | 借调手续:(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县委组织部领取《平乐县借调人员审批表》,填写有关内容,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分管县领导签署意见——县委组织部审核——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下发书面借调通知。(三)有特殊情况的,可由县委组织部直接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法律依据 《借调的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借调单位”或“外单位”的定义:借调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其它合法的团体。 第三条 借调的程序 1、借调单位须向公司出具书面借调函,借调函应明确借调的人员和借调的日期、期限。 2、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借调人员同意,由公司复函,并由公司与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附件1。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