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额速裁如何转普通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额速裁程序转普通程序有两种办法,一种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二种是由当事人提出,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一条,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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