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一、人身保险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内容: 1.保险金额,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的金额。 2.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障而付出的代价。 3.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义务的具体体现。 4.保险期限,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 5.保险时效。任何合同都有时效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也不例外。 6.失效和失权。 7.订约时间。人身保险合同中,订约时间是很重要的事项,一般要写年、月、日、时。 二、保险合同变更内容有哪些 保险合同变更内容如下: 1、被保险人地址; 2、标的; 3、目标品种、价值、存放地点; 4、保险期限、金额; 5、保险责任范围; 6、运输合同中的航程、航行期。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三、保险合同变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和《保险法》另有规定外,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是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