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广州公积金提取基本资料为: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积金合同或商贷合同,组合贷款需要2份)原件、复印件1份; 3、购房发票; 4、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件(未出证的可不带,出证的一定要带); 6、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综上所述,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带领以上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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