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录音证据转文字不一定要一字不差。录音要完整不要有删节,如果实在太长可以只打重要部分,注明说话人说话时间,节选部分也要完整,例如第三到第十分钟,重点字句下面加横线即可。录音证据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威胁强迫等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收集录音证据要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是合法的;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谈话内容中要有事件因果、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3、要根据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证据,来设计录音证据要固定的关键点,要与诉求目一致,要与其他证据能相互佐证;4、录音取证要固定的事实,当事人举证的目的是固定曾经发生的客观事实,不要在各方不同观点或对法律的看法上纠缠;5、录音取证的时间不宜过长。如果做不到短时间取证,要控制录音取证的关键内容;6、注意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对视听资料的真实性产生争议时,可能会需要司法鉴定,这时要向法院提供原始的视听资料载体,所以原始的载体要保留好,不要复制后丢失或覆盖毁掉;7、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要有文字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四十九条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