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十二分。1、在高速行驶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